关于召开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专项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学校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学校将召开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1月29日(周三)下午14:00时
二、会议地点
办公楼第六会议室(117房间)
三、参会范围
校领导、全校四个国家级、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副主任及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部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有关工作。
2.讨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教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