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有关各学院教科办、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各教师:
根据教务处通知,应进一步对《教改方案(草案)》修改完善的需要,请各位教师和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对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管理、服务、建设体系及体制建言献策,从以师生为本和实践育人的提出建议和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整理并上报中心邮箱latlab@126.com,截至时间为1月21日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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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教务处通知:
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学校自印发《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 青岛大学关于围绕青岛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方案(草案)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的通知》(青大党字〔2015〕18号)以来,征求到了部分学院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校党委常委会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对《教改方案(草案)》修改完善,并印发各单位执行。请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前期教育思想大讨论成果,进一步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于1月22日16:00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106室,联系电话:85953757),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xyjk@qdu.edu.cn。
教 务 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