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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职责

2018年01月11日 16:07  点击:[]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是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管理工作的行政责任人,基本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青岛大学实验室工作规则》。按“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职责”要求,对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 在资产设备处、教务处和学院的业务领导下,负责中心实验室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制订实验中心及所属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3. 在资产设备处的业务领导下,做好中心各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审定设备器材购置计划,合理调配设备器材的使用,确保实验室环境条件符合实验教学需要。

4. 组织、领导、协调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和安全卫生工作,保障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对实验项目的管理。

5.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进修培训计划等。负责本部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审定各项经费开支、津贴发放。

6. 代表部门参加各种会议、组织活动,接受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指令,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协调对内对外工作。

7. 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工作,安排好开放实验室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实验教学改革活动和科研学术活动。

8. 定期组织检查、总结、整改、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9. 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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